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程式?

  一、通風與空調系統的分類

  (一)通風系統的分類

  1.通風系統按空氣流動動力不同分為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方式。

  2.機械通風按通風系統的作用範圍分為區域性通風和全面通風。

  (二)空調系統的類別

  3.按集中系統處理的空氣來源分為:封閉式、直流式和混合式系統。

  4.按風管中空氣流速分為:低速系統和高速系統。

  低速系統民用建築主風管風速低於10ms,工業建築主風管風速低於15ms;高速系統民用建築主風管風速高於12ms,工業建築主風管風速高於15ms。

  二、通風與空調系統組成

  (一)通風系統的組成通風系統的組成一般包括:進氣處理裝置,風道系統,排氣處理裝置。

  (二)空調系統的組成

  1.空氣處理裝置:2.空調冷源及熱源。3.空調冷熱源的附屬裝置。

  4.空調風系統:5.空調水系統:6.控制、調節裝置:

  三、通風與空調工程的一般施工程式施工前的準備→風管、部件、法蘭的預製和組裝→風管、部件、法蘭的預製和組裝的中間質量驗收→支吊架製作與安裝→風管系統安裝→通風空調裝置安裝→空調水系統管道安裝→管道的檢驗與試驗→風管、水管、部件及空調裝置絕熱施工→通風空調裝置試運轉、單機除錯→通風與空調工程的系統聯合試運轉除錯→通風與空調工程竣工驗收→通風與空調工程綜合效能測定與調整。

  (三)通風空調工程深化設計1.確定管線排布。2.優化方案。3.BIM技術的應用。

  (四)通風與空調系統的除錯1.通風與空調系統聯合試運轉及除錯由施工單位負責組織實施,設計單位、監理和建設單位參與。

  2.系統除錯前由施工單位編制系統除錯方案報送監理工程師稽核批准。

  3.系統除錯主要考核室內的空氣溫度、相對溼度、氣流速度、噪聲或空氣的潔淨度能否達到設計要求,是否滿足生產工藝或建築環境要求,防排煙系統的風量與正壓是否符合設計和消防的規定。

  4.系統除錯應進行單機試運轉。除錯的裝置包括:冷凍水泵、熱水泵、冷卻水泵、軸流風機、離心風機、空氣處理機組、冷卻塔、風機盤管、電製冷(熱泵)機組、吸收式製冷機組、水環熱泵機組、風量調節閥、電動防火閥、電動排煙閥、電動閥等。

  裝置單機試運轉要安全,保證措施要可靠,並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5.通風與空調系統無生產負荷的聯合試執行及除錯,應在裝置單機試運轉合格後進行。

  應包括下列內容:

  (1)監測與控制系統的檢驗、調整與聯動執行。

  (2)系統風量的測定和調整(通風機、風口、系統平衡)。

  系統風量平衡後應達到以下規定:

  系統總風量實測值與設計風量的偏差允許值不應大於l0%;系統經平衡調整,各風口或吸風罩的總風量與設計風量的允許偏差不應大於l5%。

  (3)空調水系統的測定和調整。空調水系統流量的測定,在系統除錯中要求對空調冷(熱)水及冷卻水的總流量以及各空調機組的水流量進行測定。

  空調冷熱水、冷卻水總流量測試結果與設計流量的偏差不應大於10%,各空調機組盤管水流量經調整後與設計流量的偏差不應大於20%。

  (4)室內空氣引數的測定和調整。

  (5)防排煙系統測定和調整。防排煙系統測定風量、風壓及疏散樓梯間等處的靜壓差,並調整至符合設計與消防的規定。

  (五)通風與空調工程竣工驗收1.施工單位通過無生產負荷的系統運轉與除錯以及觀感質量檢查合格,將工程移交建設單位,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施工、設計、監理等單位共同參與驗收,合格後辦理竣工驗收手續。

  3.觀感質量檢查包括:風管及風口表面及位置;各類調節裝置製作和安裝;裝置安裝;製冷及水管系統的管道、閥門及儀表安裝;支、吊架形式、位置及間距;油漆層和絕熱層的材質、厚度、附著力等。

  (六)通風與空調工程綜合效能的測定與調整

  1.通風與空調工程交工前,世紀星介紹在已具備生產試執行的條件下,由建設單位負責,設計、施工單位配合,進行系統生產負荷的綜合效能試驗的測定與調整,使其達到室內環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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