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費賠償需要哪些證據??

在司法實踐中,交通費沒有具體的量化標準。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的差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

步驟 方法

當事人及其親屬參加處理交通事故時採用計程車、自行駕車方式或者乘坐飛機、火車軟臥前往的,租車費、汽油費或者飛機、軟臥費以不超過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差旅費標準為限,超過部分不列入賠償範圍。屬於情況緊急需要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協助處理事故的,其交通費由法院視具體情況確定。

正式票據,是指法定的票據,實際發生的公交車票、計程車票、火車票一般都會得到支援,緊急情況下的機票也在支援之列,但公交一卡通發票、加油票一般不予支援。

非法定票據不能作為交通費的憑據,如受害人受傷後租用藍牌車到醫院就醫,司機為受害人出具的手寫收條,該收條不是正式票據。

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交通費用憑證與病歷本中記載的就醫時間及就醫次數相吻合。如交通費的票據時間與就醫的時間不是在同一日、同一時段,即該票據可以被認定與就醫時間不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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