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案件如何處理??

作為勞動者,經常會遇到勞動爭議,怎麼辦?下面一步一步說來。

勞動爭議案件如何處理?

方法/步驟1 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首先,勞動者要平心靜氣,諮詢專業法律人士,弄清楚問題的癥結及有關法律依據。這很關鍵,爭議必須有法律依據,否則你就是白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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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懂得收集與爭議有關的證據。你雖然有理,還沒有進行仲裁和訴訟,但是有些證據是稍縱即逝,或者是一旦與用人單位鬧翻,證據就會難得甚至遭毀滅。所以,在和用人單位協商和解階段要早作打算。

勞動爭議案件如何處理?

勞動爭議案件如何處理?

最後,與用人單位溝通協商和解。在這個階段,勞動者要儘量地、誠心誠意地協商和解。勞動者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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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步驟2 申請仲裁

首先,要明確不是所有的勞動爭議案件都要進入仲裁階段的。在第一步中,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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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明白告誰?在哪裡告?仲裁時效過期沒?勞動爭議案發生後,有些勞動者很難查清誰是被申請人,哪裡對案件有管轄權,甚至有的過了仲裁時效。一般情況下,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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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進一步收集證據。因為仲裁解決就相當法院的訴訟,沒有證據寸步難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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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仲裁申請書並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萬事具備,就寫仲裁申請書吧,而後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作出受理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在此階段要明白一點: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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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開庭階段。這是一個連續的過程,開庭重在調查,給爭議雙方充分質證辯論的機會以查明事實。在此階段,雙方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如果不能和解,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要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案件如何處理?

裁決階段。這是仲裁的最後一個階段,前提是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作出裁決。需要說明幾點:1、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對《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勞動者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用人單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3、當事人對《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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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案件如何處理?

方法/步驟3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寫好訴狀並向法院遞交。注意提起訴訟的時效,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法院收到材料後進行審查,最後決定是否受理。

勞動爭議案件如何處理?

進入開庭審理階段。在此階段有兩個程式:即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重點是查明事實。

勞動爭議案件如何處理?

進入判決階段。在此階段,雙方仍然是可以在法庭的主持下進行調解的。調解成功,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進入判決。對判決書不服的,雙方可以在法律規定的上訴期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需要說明,勞動爭議案子的處理一般時間很長的,勞動者一定要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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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圖片來自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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