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件圖是指導生產機器零件的重要檔案。因此,它除了有圖形和尺寸以外,還應有製造零件時應達到的質量要求,一般稱為技術要求,用以保證零件加工製造精度,滿足其使用效能。

零件圖中的技術要求主要包括:表面粗糙度、極限與配合、幾何公差、熱處理以及其他有關製造的要求。上述要求應按照有關國家標準規定的代(符)號或用文字正確注寫出來。

一、表面粗糙度

(一)表面粗糙度的概念:

表面粗糙度是指零件的加工表面上具有的較小間距和峰谷所形成的微觀幾何形狀特性。

表面粗糙度對零件的配合性質、耐磨性、強度、抗腐性、密封性、外觀要求等影響很大,因此,零件表面的粗糙度的要求也有不同。一般說來,凡零件上有配合要求或有相對運動的表面,表面粗糙度引數值要小。

9-4 零件圖中的技術要求

(二)評定表面粗糙度的引數:

★ 輪廓最大高度——Rz

★ 輪廓算術平均偏差——Ra

(注:優先選用輪廓算術平均偏差Ra)

9-4 零件圖中的技術要求

9-4 零件圖中的技術要求

(三)表面粗糙度引數的選用:

★ 確定表面粗糙度的引數時,應考慮下列原則:

⒈ 在滿足表面性能要求的前提下,應儘量選用較大的粗糙度引數值;

⒉ 工作表面的粗糙度引數值應小於非工作表面的粗糙度引數值;

⒊ 配合表面的粗糙度引數值應小於非配合表面的粗糙度引數值;

⒋ 運動速度高、單位壓力大的摩擦表面的粗糙度引數值應小於運動速度低、單 位壓力小的摩擦表面的粗糙度引數值。

★ 表面粗糙度引數的單位是um。注寫Ra時,只寫數值;注寫Rz、Ry時,應同時注出Rz、Ry和數值。只注一個值時,表示為上限值;注兩個值時,表示為上限值和下限值。

說明:

(1)標註輪廓算術平均偏差Ra時,可省略符號Ra。

(2)當標註上限值或上限值與下限值時,允許實測值中有16%的測 值超差。

(3)當不允許任何實測值超差時,應在引數值的右側加註max或同 時標註max和min。

注:一般接觸面Ra值取 6.3~3.2

配合面Ra值取 0.8~1.6

鑽孔表面Ra值取 12.5

未加工表面(鑄造面)25

(四)表面粗糙度代(符)號及其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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