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勝知識產權對於專利申請創造性的審查過程?

2013深圳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達標策略研討會

【君勝知識產權】2013年5月30日,由深圳市線路板行業協會主辦,深圳國際科技商務平臺協辦的“2013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達標策略研討會”在深圳市高新區留學生大廈三樓召開,會上由君勝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的資深專家劉文求老師講解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及其知識產權申請的相關知識,通過本次講座,培訓主辦方表示,對線路板企業申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信心大大加強。

君勝知識產權認為,從創造性的定義可明確其具有如下3個特性,充分理解這3個特性有助於在撰寫專利申請文件時提高專利申請創造性的高度。

1.相對性。根據創造性概念可知,創造性的高低是與“現有技術”比較的結果,“現有技術”在實務中體現為檢索到的對比文件。對於同一件專利申請,依據不同的對比文件,其創造性的結論可能截然不同。理論上,由於“現有技術”為專利申請日之前公開的技術,專利申請的創造性應當具有客觀高度,但如果作為參考基準的對比文件所涉及的技術領域與專利申請中所述的技術領域相差較遠、技術特徵公開少且數量不多,則可擡升該專利申請的創造性高度。相反,對比文件所涉及的技術領域與專利申請中所述的技術領域接近、技術特徵公開多且數量較多,則將降低該專利申請的創造性高度。由此可見,專利申請創造性的高低,依據不同的參照基準其結果是不同的,具有相對性的特點。

2.主觀性。專利申請的創造性本應具有客觀高度,但不可避免摻入主觀因素,例如,檢索主觀性、審查主觀性和流轉主觀性。就檢索主觀性而言,如上所述,創造性的高低是依據對比文件進行判斷的,而在檢索對比文件的過程中,數據庫的選擇、檢索要素的挖掘、檢索表達式的編輯、檢索結果的篩選等均受個人主觀影響,不同的審查員針對相同的專利申請檢索到的對比文件在數量、範圍、與專利申請的相似度等方面可能不同。

對於流轉主觀性,君勝知識產權認為,專利申請所述的發明點來源於發明人,但專利申請文件創生於代理人,該專利申請最終能否滿足授予專利權的條件又取決於審查員,囿於語言本身的侷限和個體的自身差異,發明人以交底書提供給代理人的發明創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失真,代理人經過加工提供給審查員的發明創造可能進一步失真,審查員與代理人進行書面溝通中可能再度出現失真,這些在專利申請流轉的各階段產生的與“真實”發明創造性的差異難以避免。由此可見,專利申請的創造性高低依據不同的個體(包括髮明人、代理人、審查員)其結果不同,具有主觀性的特點。

3.動態性。對於專利申請創造性的審查過程,是對專利申請的實質性特點和是否具有顯著進步的衡量過程,該過程不是簡單的“對錯”判斷,而是一個持續變動的過程:隨著審查員對背景技術理解的深入、對比文件檢索範圍的縮小、申請人(代理人)對技術方案的修改或闡述的明朗化,專利申請創造性的高低將可能發生變化,初判認為具有創造性的專利申請,最終定論可能沒有創造性或者相反。由此可見,專利申請的創造性是因時而變的動態概念,具有動態性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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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專家劉文求老師講解申請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講座

劉文求老師講解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及其知識產權申請相關知識

(本文來源:君勝知識產權)

原作者: 君勝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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