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撞人怎麼處罰
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那麼你知道醉酒駕駛撞人如何處罰嗎?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醉駕撞人處罰規定。
醉酒駕駛撞人處罰標準
首先,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再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依法處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依照《刑法》第113條的規定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的。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死亡一人或重傷三人以上的;重傷一人以上,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的;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三萬元至六萬元之間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視為情節特別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二人以上死亡;造成公私財產直接損失的數額,起點在六萬元至十萬元之間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並符合上述一或二的規定,按照一或二的規定從重處罰: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潛逃,或有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或隱瞞事故真相,嫁禍於人的;酒後駕車的;駕駛無牌照車輛的;明知機動車輛關鍵部件失靈仍然駕駛的;具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
無證駕駛撞人處罰標準
無證駕駛撞人,構成交通肇事罪,一般來說沒有加重情節的話應該判刑3年以下。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注意,此處的30萬元以上的數額,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財產損失數額,而是指行為人無力賠償的數額。按此標準,財產直接損失數額不到30萬元,或者損失雖遠遠超過30萬元但賠償後不足30萬元的,都不構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最新酒後駕駛處罰標準
酒後駕駛機動車,記6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1--3個月;
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
醉酒駕駛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3--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酒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
酒後駕駛機動車,記6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1--3個月;
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500元,暫扣駕駛證3個月;
醉酒駕駛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3--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酒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記12分,罰2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拘留15天以下;
一年內有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對於酒後駕車的處罰規定,雖然有,但是過輕,這也是造成目前酒後駕車,並且引發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交通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