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項目的安全評價?
什麼項目必須進行安全條件認證和安全評價
安全生產法 第二十五條 礦山建設項目和用於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應當分別按飢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
我是做安全評價的,我想知道哪些建設項目需要做安全評價?
高危行業、規模以上項目的建設項目需要做安全評價。
什麼叫安全評價
安全評價,國外也稱為風險評價或危險評價,它是以實現工程、系統安全為目的,應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方法,對工程、系統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與分析,判斷工程、系統發生事故和職業危害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從而為制定防範措施和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安全評價既需要安全評價理論的支撐,又需要理論與實際經驗的結合,二者缺一不可。
中文名
安全評價
外文名
Safety Assessment
分 類
安全預評價、驗收評價、現狀評價
資 質
安監局頒發安全評價機構資質證書
人 員
國家認證的安全評價師
安全生產評價在建設項目的什麼階段進行
1、建設項目的設立後,在設計前進行安全預評價。
2、建設項目試生叮期間進行項目驗收前的現狀評價。
建設工程施工安全評價項目什麼時候做
其實在做基礎工程時就該評估了,管理者對安全生產的重視程度,安全員是否認真負責,工人是否執行操作流程,有無違規作業,這都應開始評價了。
建設工程應該在什麼時候做安全評價
沒建成的時候是安全預評價,竣工的時候有安全驗收評價,生產之後還有現狀評價。你是建設中應該是預評價。
安全預評價、驗收評價和現狀評價的區別
安全預評價是指對預建項目(設施)的供全性所做的安全評價;驗收評價是指對已竣工項目(設施)的安全性所進行的評價;現狀評價是指對正在使用的項目(設施)的安全性進行評價。
安全評價的方法有哪些?各有何優點,缺點?
安全評價,國外也稱為風險評價或危險評價,它是以實現工程、系統安全為目的,應用安全系統工程原理和方法,對工程、系統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與分析,判斷工程、系統發生事故和職業危害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從而為制定防範措施和管理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安全評價既需要安全評價理論的支撐,又需要理論與實際經驗的結合,二者缺一不可。
目前國內將安全評價通常根據工程、系統生命週期和評價的目的分為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安全現狀評價和專項安全評價4類。(實際它是3大類,即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安全現狀評價,專項評價應屬現狀評價的一種,屬於政府在特定的時期內進行專項整治時開展的評價。)
1、安全預評價Safety Assessment Prior to Start
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工業園區規劃階段或生產經營活動組織實施之前,根據相關的基礎資料,辨識與分析建設項目、工業園區、生產經營活動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確定其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行政規章、規範的符合性,預測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提出科學、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做出安全評價結論的活動。
2、安全驗收評價Safety Assessment Upon Completion
在建設項目竣工後正式生產運行前或工業園區建設完成後,通過檢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情況或工業園區內的安全設施、設備、裝置投入生產和使用的情況,檢查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到位情況,檢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健全情況,檢查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情況,審查確定建設項目、工業園區建設滿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要求的符合性,從整體上確定建設項目、工業園區的運行狀況和安全管理情況,做出安全驗收評價結論的活動。
3、安全現狀評價Safety Assessment In Operation
針對生產經營活動中、工業園區的事故風險、安全管理等情況,辨識與分析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審查確定其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範要求的符合性,預測發生事故或造成職業危害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提出科學、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做出安全現狀評價結論的活動。
安全現狀評價既適用於對一個生產經營單位或一個工業園區的評價,也適用於某一特定的生產方式、生產工藝、生產裝置或作業場所的評價。
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預評價有什麼區別?
是2個不同的概念,責任人也不同,安全條件論證是企業提供,安全評價報告是評價機構提供。安全條件論證,是給業主單位,也就是建設方提的,要求在進行項目建議書編制時,編制安全條件論證報告。安全條件論證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用於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應當分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也就是說危化建設項目才需要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其他普通的建設項目不需要。 參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8號)、《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6號)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