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分析報告:[42]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市場篇?

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市場由現貨市場發展而來,是現貨市場貿易手段的提升,有配套的交易規則和較為嚴格的風控措施,是期貨市場的有益補充,兼顧交易與交割。交易模式多樣化,有訂單交易、競買競賣交易、現貨掛牌交易、現貨專場交易等,更貼近現貨貿易習慣。但與現貨市場相比,優勢又在於便捷安全、節約成本、避免糾紛、提高效率。有利於形成權威價格信息,服務於政府及企業。

工具/原料

參考資料:前瞻出品的《2015-2020年中國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市場前景預測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方法/步驟

先來分析,目前我國對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市場的政策環境

近年來我國對交易市場的政策是從以前比較寬鬆的政策逐步轉變為引導的政策環境。2003年大宗商品電子交易與管理規範頒佈,規範了電子現貨交易市場發展,2005年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的若干意見,提出了加速發展電子商務的意見,至2009年上半年,大宗商品電子商務在沒有新規範出來的情況下,政策環境較為寬鬆。

而2010年9月、10月,國內商品尤其是農產品的價格大幅度上漲,這樣一個價格的上漲引發了一些不好的狀況,直接刺激了交易市場新政策的形成,成為交易市場政策調整的一個轉折點。從37號文到38號文,再到正在醞釀中的一些政策,均表明大宗商品交易市場的政策逐步由寬鬆轉變為科學理性的引導為主。

2013年4月18日,商務部發布關於《商品現貨市場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13年5月17日。從《商品現貨市場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8月15日《商品現貨市場交易特別規定(試行)》商務部第7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於11月8日正式發佈,並經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同意,予以發佈,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規定明確指出,商品現貨市場是指經依法設立或者經工商登記註冊的,由買賣雙方進行公開的、經常性的或定期性的商品現貨交易活動,具有信息、物流等配套服務功能的場所或互聯網交易平臺。其交易對象包括:實物商品;以實物商品為標的的倉單、可轉讓提單等提貨憑證;省級人民政府依法規定的其他交易對象等。結束我國從2003年以來僅憑一部國家標準《大宗商品電子交易規範(GB/T18769-2003)》指導行業發展的尷尬局面,規範大宗商品交易市場。為大宗商品電子交易模式的創新開闢了“綠色通道”。

圖表1:2012-2013年中國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市場政策彙總

然後,分析我國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市場發展狀況

據前瞻出品的《2015-2020年中國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市場前景預測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

(一)數量規模

2004年以來,我國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市場數量和交易數額呈現幾何級增長的趨勢,僅在2010年受國家政策高壓調控的影響,增長有所放緩。尤其是在大宗商品價格不斷上揚的2011年,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市場數量呈現井噴式的發展態勢,年內交易市場數量增加了92家。2012年,由於監管層對交易市場整頓的力度不斷加大,交易市場數量增長明顯放緩,全年僅增加了14家。

(二)交易規模

近年來,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市場成交額大幅攀升。雖然交易市場整頓力度加大,但是2012年,全年成交額依然增加到11.8萬億元,相比2011年增長12.38%;相較於2008年的5.1萬億元,翻了一倍多。

希望這篇文章對你有所幫助,在此,祝願所有投資者理財順利,希望大家選對行業,理性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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