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用人的六大標準?

企業競爭的因素很多,但究其根本,可以從兩個指標加以評鑑:一是人才的量,二是擁有人才之後的整合力量。成功的企業為什麼成功,失敗的企業為什麼失敗,差別之處就在於以上兩要件是否擁有優勢。

所謂企業成也在人,敗也在人,不過如此。什麼人不跳槽?什麼人潛力大?什麼人能力強?什麼人最可靠?教會火雞爬樹,不如找來松鼠!會用人不如會挑人,用好人不如挑對人!一分鐘識人選人,為企業迎進精兵良將!總結了領導用人的六大標準:

方法/步驟

一、德與才

至於德與才之間的關係,司馬光的《資治通鑑》中曾有精闢的論述:“才者,德之資也;德者,才之帥也。”用現在的話來講就是:德為才提供導向、精神動力和思想保證,才為德打好知識和技能的基礎,德才兼備是用人的首選,也是用人的原則。

用人要以“德”為先,道德和品行是第一位的,但德必須與才合理搭配才能達到最佳效果。“德”上面有問題、有缺口就容易腐敗墮落。只有德才兼備、具有真善美的人,也才能實現人生的價值;只有德厚才高、心靈純美的管理者,也才能帶領人民群眾實現國富民強,完成民族復興的偉業。

二、長與短

長與短是矛盾的對立統一體,它們是相伴而生的。同時,它們又是相對的,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轉化的,即所謂“尺有所短,寸有所長”。“駿馬能歷險,犁田不如牛;堅車能載重,渡河不如舟。”人也是這樣,各有各的長處,也各有各的短處。

用人也是這樣,既然人無完人,就要不拘一格,取長補短。司馬光說得好:”聖人之官人,猶匠之用木也,取其所長,棄其所短。故杞梓連抱有數尺之朽,良工不棄。”毛澤東在《整頓黨的作風》中也深刻地指出:“外來幹部和本地幹部各有長處,也各有短處,必須互相取長補短,才能有進步。”

作為領導者一定要支持那些敢於事業、能幹事業並且能幹成事業的人。人只要一千事,就難免會暴露自己的缺點。一個進取心強、有創新意識、不拘小節的人,難免會在一些環節上、細節上出現紕漏;一個具有憂患意識、危機意識、責任意識的人,有時也會產生急於求成的心理;一個有膽有識、敢做敢為、果斷剛毅的人,有時難免主觀、專斷,聽不進別人的意見。領導者要有愛才之心,護才之魄,對那些優點突出、缺點也較明顯的人才,不能棄之不用,更不能用其所短、棄之所長,而是要用其所長、補其所短。

三、潛與顯

“潛”與“顯”是相對的,人才有“潛人才”和“顯人才”之分。“潛”與“顯”是相對的,但“潛”必須向“顯”的方向去發展,不能由“顯”到“潛”、由“潛”更“潛”。我們常用“藏龍臥虎”來形容本單位人才濟濟、潛人才很多,這似乎已成為慣例。

但細加品之,“藏龍臥虎”並不值得提倡,它並未意味著重視潛人才。“虎”之所以臥,“龍”之所以藏,恐怕一則是那裡缺乏識才的伯樂;二則是伯樂出自私心,對“龍虎”視而不見,缺乏識才的慧眼。

識才而不用,證明領導無德無量,這比無識才之眼,更可怕,危害更大。領導狹隘自負,當然不能容人、用人,說到底就是為保住自己的“烏紗帽”和既得利益。壓制和埋沒人才只能使我們的事業蒙受損害。

四、親與疏

有親疏就有遠近。關係有親疏之分自然也就有遠近之別,這是誰也迴避不了的事實。問題的癥結在於因血緣關係、人際關係等產生的親疏能否作為用人的參照物和依據?如果血緣關係、人際關係和用人的關係成正比又將會怎樣?

正像一位學者所說,有的領導幹部置黨的組織路線、幹部政策於不顧,“任人唯近、唯派,以我劃線,封官許願。他們通過個人關係,打電話,批條子,授意、干預下級的人事任免,劃小圈子,樹山頭;他們憑私人感情用人,編織關係網,拉幫結派,把身邊工作人員安排到重要的崗位上……”

五、好與惡

好與惡是反義詞,顧名思義是喜好和厭惡的意思,指興趣。許多時候興趣與愛好是相一致的,愛好是以需要為基礎的,是對客觀事物的一種情緒色彩的表現。當人們遇到喜好的事物或從事感興趣的活動時,總伴隨一種輕鬆愉悅的情緒體驗;相反當遇到厭惡事物或從事一點也不感興趣的活動時,總伴隨著一種沉悶的情緒體驗。

人都有自己的愛好,自己們特長和興趣可以發展,但用人是不能憑個人好惡的。由於一些地方存在著“由少數人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等不良現象,勢必會大大增加用人的主觀隨意性,領導的個人好惡、個人的恩怨和主觀印象在幹部選拔任用上就會起關鍵作用。

六、信與疑

不信則疑,不疑則信。在用人上要堅持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根據德才兼備、能位一體、權責相稱、因材施用等用人原則,按照民主推薦、考察、醞釀、討論決定等組織程序,在對人才提拔任命之後,就應充分信任、放手使用。

信任是對勞動、知識、人才和創造的尊重和愛護,是鼓勵人們幹事業、支持人們幹成事業的催化劑,也是放手使用的前提條件。在信任基礎上的放手使用,也才能使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進發,使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湧流,以造福於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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