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費要繳納多少,離婚訴訟要注意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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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離婚訴訟費要繳納多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為1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後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當事人根據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二、離婚訴訟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法院審理案件,採取不告不理原則。對於民事糾紛,當事人沒有向法院起訴,法院不主動立案審理。據此,當事人如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到侵害,應主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處理。

(二)要向有案件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對案件的管轄問題,法律有明確規定。當事人不能想向哪個法院起訴就向哪個法院起訴;法院也不能想收哪個案件就收哪個案件。

(三)起訴要遞交訴狀。寫訴狀,一般要用法院的規範訴訟用紙,要用毛筆或鋼筆,使用黑色或蘭黑色墨水書寫。格式要符合要求,層次要清楚,重點要突出,字跡要工整。訴狀中的數字,除了案號、百分比、專業術語等以外,都要用漢字,不應使用阿拉伯數字。訴狀的左邊,要留有裝訂線。

(四)打官司都想取勝,其根本所在是事實和法律。要在如何向法院講清事實方面下功夫。應向法院提供證據和證據線索。要通過起訴或答辯、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活動,把應該講的話全部講出來。還要注意學習法律,把話講到點子上。只有把握住事實,又掌握有關法律,才可能勝訴。

(五)開庭審理是整個訴訟的中心環節,每一步都不應疏忽。特別是在法庭核對證據階段,對於有利於對方但不符合事實的假證,必須及時揭露、批駁,並應提供新的證據來予以否定。需知證據是法院定案的依據,在證據問題上疏忽了,就會使自己陷於被動局面。當然,對這個問題要實事求是,不能無理辯三分。如果不利於自己的證據確鑿屬實,也應承認。因為真的終究是真的,不會因為自己進行反駁就會變成假的。

(六)要注意案外和解的作用。如果因為某種原因,錯過了法院調解的機會,也可委託親友、代理人或其他人從中協調,盡力爭取和解。用和解的方式結案,對雙方都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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