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出行:[3]撞人後假裝沒看見怎麼算?

撞人後明顯是想跑,可抓住後堅稱沒看見!

事故發生的過程就不描述了,反正我的責任比較大,可我是行人,對方是個小轎車,司機在撞我後沒有停車,繼續向前行駛,我氣壞了,跑步追上去,對方行駛不遠便被我攔下,可是司機卻聲稱沒有看到!請問這樣的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後逃逸?

交通肇事、事故是過失,而逃逸應當視為故意,主觀方面的要求較高,所以要看當事人是否真正存在肇事後逃逸的故意來認定是不是交通肇事後逃逸。認定時不能僅憑當事司機自己說沒看到就算數了,要根據當時的環境、碰撞的位置、碰撞的程度等因素來綜合判斷!必要時可以通過實驗來解決這一問題!如果確實無法認定存在逃逸的故意,則只按事故責任來追究!

肇事司機在撞人後沒有停車,繼續行駛,即使認定不上是逃逸,也要加重責任的。因為發生事故都沒有及時發現,這肯定證明機動車駕駛人在駕駛時沒有盡到注意義務,並且客觀上改變了事故現場,在事故責任認定時一般會加重責任的!

例項:在一段非常顛簸的土路上,來往的行人比較多,肇事車輛行駛也較慢,由於車輛在顛簸過程中左右搖擺,恰巧,倒車鏡刮到行人,將行人碰倒受傷。駕駛人仍繼續駕車向前行駛,由於現場無人阻攔,肇事車輛駛離現場。到案後,司機堅稱沒有看到撞人,為辨明司機是否構成交通肇事後逃逸,辦案部門進行了實驗,結果表明,確實存在駕駛人分辨不清當時是否撞到人。據此,沒有認定司機構成交通肇事後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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