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師註冊有關事項常見問題解答?

1、在省外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如何在江蘇建築業網“行業監管平臺”內註冊?

答:在省外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申請人和聘用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原件以及複印件到建造師註冊窗口備案後方可註冊。

2、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和造價諮詢資質類企業如何獲取江蘇建築業網“行業監管平臺”的用戶名和密碼?

答:上述企業可以向建造師註冊窗口申請,同時提供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複印件(副本)。

3、申請人在註冊時發現建造師資格證書上的身份證號碼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導致無法註冊時應該如何處理?

答:如果申請人是通過考核認定取得建造師資格證書的,可以提供書面的情況說明、身份證原件(或有效證明)和資格證書到建造師註冊窗口,經審核符合要求的可以進行更改。 如果申請人是通過考試取得建造師資格證書的,可以與省人事廳考試中心聯繫,省人事廳考試中心。

4、新設立企業、分立企業需要省級建設(建築)主管部門為建造師初始註冊或變更註冊出具證明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1)需出具建造師初始註冊證明的提供以下材料:

(1)需要出具證明的申請(需主管部門簽署意見);

(2)新設立、分立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

(3)建造師資格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和身份證;

(4)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和申請人所在企業出具的勞保、人事、工資關係證明以及聘用企業為其交納的社會保險憑證。

2)需出具建造師變更註冊證明的提供以下材料:

(1)需要出具證明的申請(需主管部門簽署意見);

(2)新設立、分立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

(3)建造師註冊證書和身份證;

(4)與原聘用企業解除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證明文件件;

(5)申請人與現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和勞保、人事、工資關係證明以及為其交納的社會保險憑證。

上述材料需要同時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5、我是2005年取得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今年申請初始註冊已經是第三年了,是否需要參加繼續教育?

答:由於註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工作尚未開展,初始註冊時可暫不要求提供繼續教育合格證明材料。待繼續教育工作啟動1年後,逾期註冊人員申請註冊時應當按照《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53號)執行。

6、我在申請一級建造師初始註冊的時候,建設部公示意見為“不符合註冊條件”,現在我想向建設部提出申訴,該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訴人可在江蘇建築業網下載填報《一級建造師初始註冊申訴表》,連同其他附件材料在申訴有效期內一併上報建造師註冊窗口。

7、在“中國建造師網” 一級建造師註冊系統內,企業基本信息如何修改?

答:進入系統後,點擊頁面左方“企業基本信息”。基本信息頁面內部分信息可由企業在網上自行修改,修改後即生效;部分信息必須由企業提出申請並經省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生效,此外還有部分信息不可更改。

網上直接修改項:企業的聯繫地址、傳真、郵政編碼、聯繫人、聯繫電話、 營業執照號等6個項;由企業申請省級審核項:企業性質、工商註冊地、地(市,州)、法定代表人、企業類型、企業資質類別、資質等級、資質證書編號8個項等;不可編輯項:組織機構代碼、省(自治區、直轄市)。

需要特別注意的信息項:企業名稱。當該企業無任何上報數據之前,企業名稱可以在網上直接修改;當該企業已經有數據上報時,需待已申請人員經批准並取得註冊證書後,方可申請企業名稱變更(辦理程序詳見一級建造師變更註冊)。

8、建造師的註冊證書與執業印章如何領取?

答:建造師註冊證書的領取原則上由各主管部門統一領取發放(如有特殊情況經主管部門同意後,憑單位介紹信到建造師註冊窗口領取),證書發放人員名單可在“江蘇建築業網”“建造師專欄”查詢;執業印章由各主管部門負責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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