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是不是臨時工?

General 更新 2024-12-22

勞動合同(勞務派遣)是不是臨時工

不是臨時工。

勞務派遣公司應該給臨時工交五險嗎?

派遣單位應該為派遣員工繳納社保費用。

派遣單位將員工派遣至用工單位之後,派遣工和用工單位的正式員工一樣可享受單位給予的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的福利。在用工單位和派遣單位約定之後由派遣單位繳納。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勞務派遣工 法律上是屬於臨時工性質的嗎?

你好!

勞務派遣是隻是一種用工的方式,不一定都是臨時工的,有的員工也是與派遣公司簽訂長期的或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所以,在法律上說,勞務派遣並不一撫是臨時工。

希望能幫助你

勞務派遣和臨時工什麼區別?

派遣涉及三方當事人:勞動者,勞務派遣公司,用人單位,臨時工只涉及勞動者和用人單位;

派遣是勞動者首先受僱於勞務派 公司,有勞務派遣公司根據與用人單位協議將勞動者派遣至用人單位,勞動者和派遣公司是合同制的固定的勞動關係

而通常所說的臨時工一般指用人單位直接丁聘的為完成一定量的短期工作的勞務人員,

勞務派遣和臨時工什麼區別?拜託了各位 謝謝

勞務派遣單位根據用工單位的要求為其選拔、派遣勞動者,由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負責其工資支付、辦理社會保險等日常管理性事務,而用工單位實際的使用勞動者並向勞務派遣單位支付服務費用。臨時工是計劃經濟時期的概念,是與固定工、合同工相對應的一種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

公司臨時工和勞務派遣的臨時工有區別嗎?

假如你們公司是A,臨時工是B,那麼公司的臨時工就是B和A籤勞動合同,由A來管理,發工資買社保等,C是派遣公司,如果B和C籤合同,然後派遣B來A公司工作,那麼就是勞務派遣,B和C之間籤勞動合同,購買社保,B和A之前是勞務關係,而不是勞動關係。

是和用人單位籤勞動合同,還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籤合同?

不要去和勞務派遣公司籤。你們單位之所以這麼做,就是因為使用勞動派遣是對用人單位極大的有利,而且勞動者極大的不利。

第一,是為了規避新勞動法中對於幹滿十年要籤“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規定,很多用工單位,解除了員工的合同,然後要求這些員工與勞務派遣公司簽約,最後在由勞務派遣公司將這些員工派遣到原用工單位工作。用工單位搖身一變成了和這些員工沒有勞動關係的一方。

第二,是出於經濟利益。增加正式員工就意味著正式員工的工資總額就要有更多人來分攤。最好的辦法就是使用勞務派遣,因為使用勞務派遣員工不算企業的正式員工,而且人工費用在財務上可以列入“代辦費”“工程費”等其他各種名目裡,根本不會佔用正式員工的工資總額。

第三,就是為了規避法律責任。因為用工單位如果使用了勞務派遣,那麼其僱主身份是很模糊的,只要身份一模糊,責任就模糊。如果出現事故或者是糾紛,就可以和勞務派遣公司兩邊相互推諉。(現在你明白為什麼只要哪一齣什麼事就是“臨時工”出來頂罪了吧,這真不是騙人的,而是勞務派遣的問題。)

第四,是利於管理。因為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員工沒有勞動合關係,隨時可以將派遣員工退回。派遣員工由於隨時面臨失業的壓力,自然工作努力。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上實施,可實際上根本不是那麼回事。現在的勞務派遣基本上都是用工單位招工後再把工人掛靠到勞務派遣公司,“勞務派遣已經完全變味了”。在勞務派遣現象集中的全國公有制企業、事業、機關單位,長期在一線崗位從事主體工作的工人是勞務派遣的主體。勞務派遣公司“招人不用人”,用工單位“用人不招人”,導致用工單位並不和員工簽訂合同,而是與勞動派遣公司簽訂。被派遣人員處於“兩不管”的境地,深受其害的絕大多數是農民工、下崗工人、城鎮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由於沒有與員工直接簽訂合同,許多用人單位都藉此規避《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隨意剋扣其正常工資與福利待遇,一些用人單位甚至隨時“裁員”和“甩包袱”;另一方面,勞務派遣職工對企業的貢獻完全被抹殺,他們的工齡永遠都是從零開始,周而復始。

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勞務派遣員工享有與用觸單位正式員工同工同酬的權力,實際上也不是那麼回事。現在的用工單位都是集中大量的使用勞務派遣員工,只要把他們集中安排在一些崗位上,不要與正式員工出現混崗,就完全避免了同工不同酬的問題,他們得到的工資水平都要比正式員工少得很多。

除了以上這些主要方面以外,勞務派遣員工還在很多方面得不到公平的對待。比如:不列入升職的範圍,不能加入黨團工會組織,等等。你到百度的勞務派遣吧去看看吧,這裡有很多勞務派遣員工網友在傾訴他們受到的“二等公民”待遇。

你要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簽了合同,就永遠也別想再這家事業單位直接籤合同了,從此,你在法律關係上,和這家事業單位再無瓜葛。

我國現行的法律中,勞務派遣的臨時工在工作單位裡是不是跟單位裡的正式工一樣享有單位的各種福利和補貼?

是的,按規定是同工同酬的,但是有些公司還是會出現差別。不過差別都不是太大。

郵政員工薪酬 勞務派遣工是臨時工麼

是一種比較流行的用工模式,既用於臨時工也用於大學生。 以前的勞務派遣主要用於招工人,幹比較累的體力活或者服務性質的工作。有些單位的勞務派遣工由臨時工轉變而來,臨時工可能沒有籤合同,而勞務派遣相對比較正規,一般會簽訂合同並辦理相關保險等。在政府機關及企事業單位裡,勞務派遣員工的待遇往往和正式員工差距很大,勞務派遣工是不列入編制的,也不存在晉升等。 現在有些知名企業招聘大學生也採用這種方式,這樣做可以給企業留出很大的餘地,因為員工人事關係在派遣單位而不在招聘單位,即使到時候不合格要解聘也容易的多,不會造成太多麻煩,同時對招聘進來的人員也是一種激勵,因為這種單位往往待遇比較好,大家為了轉為該單位正式職工會更加努力工作。 還有就是,理論上臨時工和正式工都是合同制的,待遇等各方面應該相同,但實際上有天壤之別,除非企業另有規定。 以上希望可以幫到你。

聽說銀行有正式工,派遣制員工,臨時工等,可不可以具體解釋一下具體都有些什麼區別?

正式工,擁有正式編制人員,如行長,副行長,部門經理,經理助理,部門職員等.享受銀行本部待遇.

勞務派遣人員,沒有編制,屬於勞務派遣公司的職工.享受勞務派遣公司的福遇.如櫃員,信用卡銷售員,保安,大堂經理等.

臨時工,屬於臨時找來的幹活的小工,比如信用卡促銷員,搬運工等.

完畢,給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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