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領取銀行對賬單?

之所以把這個問題列在十大問題之首,是因為它非常普遍且後果嚴重,但遺憾的是,直到今天,仍有很多單位根本沒有意識到這一問題,或雖然意識到了卻不以為然,低估了其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不相容職務分離是內部控制的一個基本原理,通常需要分離的不相容職務包括授權與執行、執行與稽核、執行與記錄、保管與記錄,所謂“管錢不管賬,管賬不管錢”就是不相容職務分離原理的一個典型運用。貨幣資金是最容易出現舞弊的一項資產,如果由出納來負責領取銀行對賬單、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出納就有可能挪用或侵佔公司貨幣資金,並通過偽造對賬單或在餘額調節表上做手腳來掩蓋自己的舞弊行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會計卞中從1995年到2003年的八年期間裡,利用掌管國家基礎科學研究的專項資金下撥權,採用謊稱支票作廢、偷蓋印鑑、削減撥款金額、偽造銀行進賬單和信匯憑證、編造銀行對賬單等手段貪汙、挪用公款人民幣兩億餘元。卞中擔負著資金收付的出納職能,同時所有的銀行單據和銀行對賬單也都由他一手經辦,使得他得以作案長達八年都沒有引起過懷疑。2003年春節剛過,基金委財務局經費管理處剛來的一名大學生上班伊始便到定點銀行拿對賬單,以往這一工作由會計卞中負責。一筆金額為2090萬的支出引起了這名大學生注意,在其印象裡他沒有聽說此項開支。這個初入社會的大學生找到卞中刨根問底,這樁涉案金額超過2億元的大案也因此浮出水面。  從筆者瞭解的情況看,80%以上的企業存在出納領取銀行對賬單、編制餘額調節表的現象,究其原因,主要從工作方便角度出發,由於出納經常跑銀行,辦理各種收付款,於是便“順理成章”地領取銀行對賬單、編制餘額調節表。殊不知這種習慣做法存在巨大風險隱患,其實要防範這種風險並不難,只要改由出納以外的人來負責銀行對賬單領取和賬面銀行存款餘額核實工作即可,關鍵是要從思想意識上重視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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