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變更撫養權,哪些情況可以變更撫養權??

判定子女撫養權的歸屬是為了讓孩子健康幸福,如果出現不利於孩子的情形,可以變更撫養嗎,如何變更撫養權需要認真的思考,哪些情況可以變更撫養權?弄清楚與子女撫養權變更的問題,對於孩子的成長的意義十分重大。

1、如何變更子女撫養關係?協議變更是第一選擇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7條的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可見,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後,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並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訴,只要已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協議,而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及對子女成長不利的問題,應予准許。離婚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的變更子女撫養協議,屬於協議離婚的應向辦理離婚登記機關備案,屬於法院訴訟離婚的,應向原審法院備案。

2、如何變更子女撫養關係?可以選擇向法院起訴變更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長到有識別能力時,主動提出與另一方一起生活時,應另行起訴。離婚後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的糾正,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當時不存在的子女撫養方面的新情況,所以,應當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訴。

二、哪些情況可以變更撫養權?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出現以下法定事由時可以變更子女撫養關係: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關於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與生活的實際要求密切相關,當孩子的生活在此撫養關係下不快樂,得不到應有的照顧時,就應該變更撫養關係,但是在協商的過程中,儘量不要爆發出爭吵與煩躁,父母的情緒會讓孩子的心靈蒙受更深的陰影,如果協商不成功的話,最好能請專業的法律人士調節局面,這既能促進雙方在變更撫養權的問題上達成協議,也能減少對孩子的傷害。需要起訴來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最好能向律師詳細地諮詢,弄清楚自己應該準備哪些材料,怎樣提高自己變更撫養權的可能性。

相關問題答案